【无锡市商务局】关于启动第131届广交会展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0-26 12:56:11

关于启动第131届广交会展位中报的通知

各市(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接对外贸易中心及江苏交易团通知,第131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4月中下自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第13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已于10月25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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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位申请截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10月 25日一11月15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10月25日---11月25日

二、展位申请程序

1、由各市(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发动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2、申请企业将加盖公章后的参展申请表、外贸经营者备案登 记表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各市(县)区商务局、经 开区经发局初审(注:市商务局不直接接收任何未经板块商务部 门初审的材料); 

3、各市(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根据广交会参展资格 对申请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参展申请 正式生效。 

4、有联营意向的企业需要在申报展位时将联营信息一并在线 填报,联营企业信息填报与一般性展位申请同时截止。

5、第 131 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需在线上展及线下展同步参 展,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 第 130 届广交会线下展品牌参展企业,请按原线下展品牌展位的 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 130 届品牌展位申 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 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市(县)区商务局、经开 区经发局,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 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逾期未确认 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 牌企业可随时向所属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 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6、有意参加第 131 届广交会线上展或线下展的企业均可申请 一般性展位。请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 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 —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外 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所属市(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 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7、第 131 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企业需在线上展及 线下展同步参展,仅对大会收回和企业自愿申请退回的展位进行 调整安排。第 130 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线下展参展企 业,请按原展区展品分类与展位数量确认第 131 届参展申请,打 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 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市(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 局,如确认减少展位数或逾期未确认的,视同退回相应展位。 其他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资格的 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 品信息,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路径同上),在线 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并将国内销售证明与 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并上报。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和参展申请 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 

三、市(县)区初审要求

1、请各市(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认真对照《无锡交 易分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管理办法》(锡商贸〔2014〕33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交会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严把评审材料初审关;

2、对任何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参展资格规定的企业一律不予受 理其展位申请;

3、请各地于 11 月 25 日前(品牌展位 11 月 15 日前)将初审 通过企业的参展申请表、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及企业申请 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2)上报至我局外贸处。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 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 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分团通知为准。 

(二)无锡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 件等,均须通过无锡市商务局设立的无锡交易分团办理。广交会 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 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请按 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 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 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四)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 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 “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五)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 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 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 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六)第 131 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七)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news/article/5ef18167e1f63763c7 445470

(八)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news/article/5f6011ede7317d1e76 2c7912 特此通知。 

无锡市商务局外贸处联系人:包晨晟 赵建云 电话:81823067 81823026

各市(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外经贸科联系方式:

江阴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6861435,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 9 号市政府大楼 1435 办公室

宜兴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7986531,地址:宜兴市陶都路 8 号市政府大院 7 号楼 522 室 梁溪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5053009,地址:梁溪区永丰路一 号 708 室

锡山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8702571,地址:锡山区迎宾南路 19 号 615 室 惠山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3599121,地址:惠山区文惠路 8 号 3218 室

滨湖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1178861,地址:滨湖区金城西路 500 号 3 号楼 3 楼 363 室

新吴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1891290,地址:新吴区和风路 28 号新吴区商务局 1111-1 室(仅接受 EMS) 经开区经发局联系电话:80580063,地址:经开区清舒道 77 号 202 室


附件: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2.各板块申报企业汇总表(各板块商务局填写) 


政策来源:无锡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 年 10 月 25日

政策整理:无锡联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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