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9-14 17:49:38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市2022年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周期及对象


1.评估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评估对象:我市市级众创空间和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均不含2021年度新备案载体)。


二、评估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对市级众创空间围绕运行管理、服务能力、孵育成效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对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基本建设、专业能力、孵化成效等方面进行分类绩效评估。


三、申报方式


(一)市级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网站(http://www.szzckj.org/),进入“2022年备案/绩效评估”栏,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


(二)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进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二份)统一报送。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科技局在网上审核后推荐上报。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各市、区科技局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6日9:00-10月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众创空间报送地址:苏州姑苏区西环路1788号科创中心212室。孵化器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楼。


五、联系方式


众创空间申报受理         87669118


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受理   65229987


市科技局高新处           65227947


政策来源: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整理:无锡联政咨询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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