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1-14 09:49:05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等决策 部署,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 地实施,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 振兴)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落实科技部“三个行动 方案”和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促进南北创新要素开 放共享,加快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服务下沉,培育发展农业特色 富民产业,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促 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培育农业特色富民产业。聚焦苏北农业特色富民产业 关键技术需求,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立足 地方资源优势,鼓励支持企业和科教单位开展科技与产业对接,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富有特色、有较强竞争力、能带动农 民增收致富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二)推动南北科创飞地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 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的实施意见》,聚焦产业 发展需求,支持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四市到苏南建立科 创飞地,推动南北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合,更高水平促进区域协 调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苏北“6 个重点帮扶片 区”和省科技厅“五方挂钩”帮扶点睢宁县的农业产业发展需求, 鼓励支持科教单位与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开展结对帮扶,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 


(四)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下沉。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 创业服务新需求,鼓励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和载体拓展数字化 服务功能,促进科技供需有效对接,提升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效 能,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服务,推动科技 下乡和服务下沉。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分农业科技成果 应用示范、科创飞地建设、富民强村科技帮促和农业科技社会化 服务四类组织申报。


 (一)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

1.面向苏北地区组织实施。申报对象为苏北地区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 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 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资金筹措能力。 


2.应用示范的科技成果须经国家或省有关专门机构认定或 审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主要包括: 


(1)优良品种繁育技术应用示范;

 (2)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应用示范;

 (3)农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应用示范;

 (4)农业资源绿色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 

(5)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应用示范。


 3.项目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主要面向地方特色富民产 业发展需求,有良好市场开发前景或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产业 带动性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优先支持科教 单位参与成果应用示范、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效益明显的项目, 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配套技术已成熟并大面积推广 的项目。重点支持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应用示范的项目。 


4.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农业科技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 级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在“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登记交 易的成果转化项目。 


5.省级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荐的项目,要紧扣园 区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重点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应用示范。要求 以省级农高区规划范围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和示范区范 围内企业为主体申报。 


(二)南北结对帮扶科创飞地项目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深化南北结对帮扶支持科创飞地建 设的通知》,重点支持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围绕产业发展 需求到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建立科创飞地。科创飞地须在2022 年10月31日前完成挂牌运行,并有固定物理空间和管理人员, 具备技术研发、人才招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联动等 服务功能。


(三)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 面向苏北“6个重点帮扶片区”和省科技厅“五方挂钩”帮 扶点组织实施。申报对象为:丰县、东海县、连云港市赣榆区、 涟水县、盱眙县、淮安市淮安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沭 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和睢宁县。申报县(区) 须完成本年度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入库工作。 


(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 面向全省组织实施。申报对象为经确认(备案)的国家和省 级星创天地、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总店。 


三、组织支持方式

(一)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实行奖补立项支持方式, 择优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过程中产生的项目费用 给予补助。省级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重点项目支持强度不 超过200万元,其他面上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二)南北结对帮扶科创飞地项目实行奖补立项支持方式, 根据年度绩效目标择优对符合建设要求的科创飞地按不超过200 万元给予专项支持,重点用于支持飞地开展联合技术研发、人才 引进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等方面的支出。项目完成后 将根据绩效目标考核情况,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持续支持。 


(三)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资金以县(区)为分配对象, 采用切块方式分配下达。由相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每县(区)立项数不超过3项,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对带 动农民增收效益明显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 并在进一步明确下一实施期成果应用示范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可 实行持续稳定支持。原则上涉及一个帮扶片区的县(区)分配资 金100万元,涉及两个片区的县(区)分配资金150万元。 


(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实行奖补立项支持方式,按 照2022年度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实效进行奖补。星创天地奖补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30万元,科技服务超市总店支持强度不 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 负责本地(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农高区)项目申报材料初 审,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设区市科技 管理部门作为本计划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地项目申报 工作,进一步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根据 推荐指标,择优推荐上报。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 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 规定负责审查。


(一)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 

1.推荐指标。

(1)各设区市择优推荐40项。

(2)省级农 高区择优推荐10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择优推荐6项。

(3)第六、 第七批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前五批绩效考评优秀的 省联盟可推荐1项,申报单位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 函,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4)省级农高区、国家农业科 技园区和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指标不占用设区市 的推荐指标。 

2.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过本计划、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 科技专项)和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本计划。同 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将相同内容重复申报省财政资助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 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总数不 超过2个;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4.企业申请的补助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50%。 5. 项目投入经费须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审计机构应从省 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库中选择,备案信 息库详见省科技厅官网《关于更新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 中 介 机 构 备 案 信 息 的 公 告 》 (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 2018/5/17/art_82568_10003677.html)。 


(二)南北结对帮扶科创飞地项目 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创飞地建 设情况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推荐的科创飞地数量不超过2家。 


(三)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

1.由“6个重点帮扶片区”13个县(区)和省科技厅“五方 挂钩”帮扶点科技管理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完成拟立项项目入库 工作,经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2.入库项目须组织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依托科教单位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 术的应用示范,能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 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载体建设情况择优推荐,推荐的 星创天地数量不超过各市星创天地总数的30%。 

(五)诚信承诺及廉政工作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 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 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 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 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 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 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 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 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 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 出相应处理。


2.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 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 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 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


3.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 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 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 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 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 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 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 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4.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 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 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 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 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 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 “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 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合作协议、项目投入 经费审计材料、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书及必备佐 证材料(合作协议、项目投入经费审计材料、有关证书、专利、 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须在网上填报上传,其他由项目主管部门 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和《项目推荐汇总表》,不再在 网上填报上传。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须同时提 供联盟推荐函。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 进行网上报送(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项目申报材料 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获立项项目 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 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2.南北结对帮扶科创飞地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 纸打印,按封面、绩效目标表、附件(产学研合作协议、南北双 方相关部门支持政策文件)于左侧装订成册,并完善签字、盖章 等程序。


3.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封面、 资金申请表、附件(2022年度科技帮扶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度 拟组织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情况表)于左侧装订成册,并完善 县(区)和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等程序。


4.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纸 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附件(企业资质、科研诚信承诺书、 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及支出经费的证明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并 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5.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7:3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7:30,逾期不 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7:30, 逾期不予受理。


6.项目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南北结对帮扶科 创飞地项目、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 另需报送相关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jsnczx@vip.126.com)。


7.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朱鸭梅 阮 俊 025-85485984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严丽敏 高逸慧 025-84392017 84392021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 辉 025-83611856


政策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整理:无锡联政咨询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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