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7-24 17:15:53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3〕291号)转发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须满2年,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30%。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
申报主体应符合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条件(附件1),要求突出成效、注重创新、鼓励融合。
二、申报流程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于8月11日(周五)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推荐文件一并报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根据文件要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为限额申报,详情请咨询各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工信局 0512-56729020
常熟市工信局 0512-51530329
太仓市工信局 0512-53572327
吴江区工信局 0512-63982173
吴中区工信局 0512-65287617
相城区工信局 0512-85181462
姑苏区经科局 0512-68727612
工业园区经发委 0512-66681047
高新区经发委 0512-6875095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整理:联政咨询
发布时间: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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