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0-31 16:16:39

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培育壮大我市工业设计市场主体,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工信规字〔2023〕1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苏州市从事经营活动,满足《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有关条件。

申报主体需满足《管理办法》中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中的基本要求。

二、申报组织

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推荐工作。

三、推荐数量

各县级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0家。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主体对照《管理办法》,填写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按照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时向所在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定推荐名单,填写《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

(三)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各县级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一式2份(含推荐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徐文韬,联系电话:68616275。

三、各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工信局0512-56729023

常熟市工信局0512-51530329

太仓市工信局0512-53572327

昆山市工信局0512-57501689

吴江区工信局0512-63982173

吴中区工信局0512-65287617

相城区工信局0512-85181462

姑苏区经科局0512-68727612

工业园区经发委0512-66681047

高新区经发委0512-68750947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工信规字〔2023〕1号)

附件2: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3: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政策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整理:联政咨询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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