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9-29 17:20:32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推进落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关于加快推进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8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速递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申报企业原则上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应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亿元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企业,比例不低于3%。申报现代农业技术项目的单位(不含高校院所和农业科技园区)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达2%以上。优先支持研发投入百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百强企业。未产生销售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应不低于20%。

医疗卫生技术攻关项目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单位或医学科研单位。

3.近三年内,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

4.记入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的单位和个人,限制申报所涉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2.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以及市雏鹰、瞪羚、准独角兽培育入库企业申报的项目。其中,各地区推荐申报的产业前瞻及关键技术研发(GA类、GB类)、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CA类、CB类)项目,申报单位高企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3.项目实施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按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确保实施项目期间在职);项目负责人如有市级项目在研,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4.对评审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有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当年不得申报同类别的计划项目;有2个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当年不得申报;无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当年同一目标产品或研究方向只能申报1个类别科技计划项目。

5.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项目、往年已立项项目(包括在研、结题项目)、研发内容相同、无实质性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平台网址为 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计划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地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各地区科技局。各地区科技局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送达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701室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特别提醒:申报材料信息将是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及后续管理的依据。

3.为加强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的监督管理,获本年度立项的项目如需实施合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到本地区农行无锡分行分支机构开设项目资金监管账户。

4.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印章(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的印章)。

5.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三、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计划类别和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指南代码为申报项目对应附件各指南中“支持领域”所在的段落序号)。

3.市科技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wxkjj.wuxi.gov.cn)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2.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日加5个工作日。


五、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组织推荐。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无锡市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照有关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它事项

1.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雷、华爱平、黄祎兰

联系电话:85617307、85617308、85612050。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75-1236、81822426。

3.各类计划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1.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产业前瞻及关键技术研发(GA类、GB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CA类、CB类))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现代农业技术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4.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医疗卫生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5.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公共领域技术攻关(MB类))项目申报指南

6.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CB类))项目择优推荐名额

7.2021年XXXX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请在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处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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