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两部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0-19 08:53:52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办区〔2021〕1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校,均需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填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总结2020年度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登录https://cgzhndbg.istic.ac.cn进行注册填报,于2021年11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两份),报省科技厅成果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57712912、83213295。 2.填报过程中对填报要求有疑问可联系业务支撑单位,电话:010-62161624;对系统操作有疑问或遇到系统异常可联系技术支撑单位,电话:010-58882346。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ND 政策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整理:联政咨询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请在本文左下角 “ 阅读原文 ” 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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